郴工发〔2016〕9号
郴 州 市 总 工 会
郴 州 市 慈 善 总 会
关于开展2016年郴州市特困职工
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市直产业(联合)工会,市直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精准帮扶困难职工,着力缓解因病致困职工负担,市总工会、市慈善总会今年继续联合开展特困职工大病医疗救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今年大病救助申报的范围是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已经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数据库的,且因患重大疾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高(2015.4—2016.4一年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
二、资金来源、救助标准及发放方式
市慈善总会和市总工会联合出资40万元(其中市慈善总会出资30万元,市总工会出资10万元),对100名特困大病职工每人专项救助4000元。
三、申报审核程序
1、由市直产业(联合)工会、市直基层工会开展调查摸底,如实填写《2016年郴州市特困职工大病医疗调查摸底表》(见附件1)并上报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帮扶中心”进行初审并按照1:1.2的比例确定申报对象范围后通知各基层工会。
2、由基层工会按照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确定的申报对象组织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2016年郴州市特困职工大病救助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证明: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②医疗诊断书复印件、住院结算单复印件;③工资证明、住房情况由职工单位工会出具;④有低保证或其他困难证明的复印件。
3、基层工会对职工申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市直产业(联合)工会签署意见),将申报资料及在厂务(政务)公开栏公示申报名单的照片一并上报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
4、由市总工会核实并初步确定名单,市总工会、市慈善总会联合进行走访调查,审定名单并公示。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做到符合条件的不漏报,困难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上报;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对象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凡因弄虚作假、工作不到位、群众反映大、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2、请各单位于5月6日之前将《2016年郴州市特困职工大病医疗调查摸底表》电子稿报送市总工会法律保障民主管理部邮箱;5月13日之前将《2016年郴州市特困职工大病救助申报表》原件及相关材料(含公示照片)报送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
联 系 人:谭宏波
联系电话:2116163
邮箱地址:czsflbz@163.com
附件:1、2016年郴州市特困职工大病医疗调查摸底表
2、2016年郴州市特困职工大病救助申报表
郴州市总工会 郴州市慈善总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