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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及办理程序

来源:郴州市人社局
日期:2017年01月13日
作者:

一、社会保险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

二、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和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应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3年。对从审批具备享受资格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全省统一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参保人员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执行所在统筹地区规定。其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4050”以上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其缴费基数的12%,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其缴费基数的5.6%“4050”以下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其缴费基数的8%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其缴费基数的3%。

三、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流程。

郴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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