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湖区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
相关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 2017年11月1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马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政策规定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的通知》(湘财预〔2017〕58号)文件对新增债券使用作出明确要求:一是新增债券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等中央和省明令禁止的支出。二是新增债券要优先用于落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环境保护、农田水利、农村安全饮水、乡村(社区)卫生室和义务教育学校等基层医疗教育公共服务设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不得盲目铺新摊子。其中,已明确用途的,要按规定将资金用于指定用途。三是各地要把新增债券与年初预算安排打通盘活,统筹财力足额落实工资、津补贴、基本养老金等各项调资政策,保障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基本民生需求。
二、北湖区2017年转贷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拟安排方案
2017年,省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共8300万元,其中省级下文已明确指定用途的资金2300万元。根据区级实际情况,结合年初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拟将省转贷我区新增一般政府债券8300万元安排如下(详见附表):
1、指定用途使用的项目资金2300万元,即:国省干线建设9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13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100万元。
2、拟置换安排原列入年初预算的重大公益性项目6000万元,其中:统筹城乡发展630万元;区级水利建设项目555万元;郴州大道养护、南岭大道维护及107国道绿化经费287万元;新建密集型烤烟房310万元;公交站台建设342万元;公厕垃圾站建设45万元;社区惠民资金295万元;农村客运站建设84万元;农村客运班车公交化改造1756万元;重金属污染治理等环保经费1145万元;中小学校舍维修1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132万元;地质灾害防治1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202万元。
三、北湖区2017年年初预算调整财力拟安排方案
将原列入2017年年初预算盘子的公益性项目通过债券资金置换安排后,调整出来的财力6000万元拟用于保障今年新增的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如下(详见附表):
1、安排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调标(含在职及退休)4907万元。
2、安排环保督查经费93万元。
3、安排全省美丽乡村现场会建设1000万元。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2017年新增债券置换及使用情况.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