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 36 号(总第 92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北湖区审计局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6年8月18日,对北湖区武水河上游杨家河流域原安源工区及周边遗留含砷废渣综合治理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北湖区武水河上游杨家河流域原安源工区及周边遗留含砷废渣综合治理工程是依据湖南省重金属污染和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武水河上游杨家河流域原安源工区及周边遗留含砷废渣综合治理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意见》(湘重办函〔2013〕213号)和郴州市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武水河上游杨家河流域原安源工区及周边遗留含砷废渣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实施的,项目概算总投资3635万元。2014年11月,北湖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对项目进行了预算评审,北湖区财政局下达了《关于北湖区武水河上游杨家河流域含砷废渣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报告的通知》(北财审〔2014〕254号),评审造价为24828981.21元。工程经公开招投标由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天环保公司)中标承建,2013年10月郴州市槐海服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槐海公司)与凯天环保公司按中标价5801.61万元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清挖渣场后进行封场、覆土、修建截排洪系统、生态修复、污染防治等工程。工程由凯天环保公司设计,郴州市民众城建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理,2013年10开工,2014年12月竣工。2014年12月槐海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验收为合格。
二、审计结果
北湖区武水河上游杨家河流域原安源工区及周边遗留含砷废渣综合治理工程竣工结算送审造价为25233331.20元,审定造价为21842392.86元,核减工程造价为3390938.34元。
核减工程造价的主要原因:
1、调整单价核减。
2、送审结算多计工程量核减。
3、多计工程排污费和养老保险费核减。
北湖区审计局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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