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位于湖南省东南郴州市中部,南岭中段骑田岭北麓,湘江支流耒水上游。地处东经 112°41'34''~113°05'11'',北纬25°25'53''~25°52'49''之间。东、北与苏仙区毗邻,西同桂阳县交界,南接临武、宜章县。南北长直线距离 49.85 公里,东西宽直线距离 39.05 公里。土地面积 826.8 平方公里,分别占湖南省和郴州市土地总面积的 0.38% 和 4.21%,在全市各县、市、区幅员中居第 10 位。其中城区面积 14 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 1.7%;郊区 812.8 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 98.3%。1996 年,全区辖郴江、市郊、安和、同和、保和、南溪、月锋、江口、永春、芙蓉、大塘 11 乡,华塘、鲁塘、石盖塘3镇,人民路、北湖、下湄桥、燕泉 4 个街道办事处,共 128 个行政村,1215 个村民小组;68 个居民委员会,883 个居民小组。1996 年,全区共 81073 户,272738 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134471 人。民族除汉族外,有瑶、苗、壮、回、土家、侗、朝鲜、蒙古、纳西、维吾尔、藏、黎、佤、畲、拉枯、锡伯、京等 18 个少数民族,共 4359,占总人口的 1.6%。
秦 赢政二十六年(公元前 221 年)始置郴县, 属少沙郡。区境为郴县属地(直到 1959 年 11 月建立郴州市前均同,此后部分属郴县,部分属郴州市,直到 1995 年 3 月建区)。
西汉 高祖五年(公元前 202 年), 析长沙郡南部诸县置荆州桂阳郡,郡治设郴县县城。
新王莽 始建国元年(公元 9 年),改桂阳郡为南平郡,郡治迁南平亭(今耒阳市)。郴县易名宣凤县。
东汉 光武商建武十二年(公元 35 年),南平郡复称桂阳郡,郡治迁回郴城。宣凤县复称郴县。
三国 郴县隶吴国荆州桂阳郡。
晋 郴县隶湘州桂阳郡。
南北朝 梁武帝天监六年(公元 507 年), 改桂阳郡为郴州。后复称桂阳郡。郴县隶衡州桂阳郡。
隋 文帝开皇九年(公元 589 年),改桂阳郡为郴州。 炀帝大业三年(公元 607 年),郴州复称桂阳郡。 大业十二年(公元 616 年),桂阳郡又改为郴州。大业十三年, 改郴州为桂阳郡。郴县隶潭州桂阳郡。
唐 高祖武德五年(公元 622 年),桂阳郡改为郴州。 武德七年,复称桂阳郡。开元二十二年(公元 734 年), 又改为郴州。玄天宝元年(公元 742 年),又改称桂阳郡。 肃宗乾元元年(公元 758 年),再改为郴州,州治迁平阳亭, 宪宗元和十五年(公元 820 年),州治迁回郴城。昭宗天佑元年(公元 904 年),郴州改为郴州桂阳郡。
五代 后梁太祖开平元年(公元 907 年), 改郴州桂阳郡为郴州。后晋高祖天福元年(公元 936 年),因避庙讳, 改郴州为敦州,郴县为敦化县。后汉隐帝乾佑三年(公元 950 年), 复为郴州和郴县。郴县隶潭州郴州。
宋 北宋太祖乾德元年(公元 963 年), 郴州改为郴州军。郴县隶荆湖南路郴州军。
元 世祖至元十三年(公元 1276 年),郴州军改为郴州,郴县改名郴阳县。至元十四年,郴州改为郴州路。
明 太祖洪武元年(公元 1368 年),改郴州路为郴州府。洪武九年改为郴州直隶州,隶湖广行省,撤销郴阳县,县域为州直辖地。明代郴县县城始称“在城里”。
清 郴州直隶州属湖南衡永郴桂道。
中华民国 民国2年(公元 1913 年) 9 月,废郴州直隶州,州直辖地设郴县,隶衡永郴桂道。县城“在城里”改为“在城区”。民国3年,郴县隶衡阳道。民国 11 年, 湖南省废道制,郴县直属省。民国19年2月,实行区域自治,郴城为“第一自治区”。民国 27 年 12 月,设湖南省第八督察区,治郴县。同年,撤区并乡,第一自治区改为“在城镇”。民国 29 年 4 月,第八督察区改为第三督察区,治“在城镇”。民国 34 月 11 月,在城镇改为升平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 年 10 月 7 日,郴县解放, 由衡阳专区代管。11 月,郴县隶郴县专区,升平镇改为城关区。1950 年,郴县隶郴州专区,城关区改为郴县第一区。1952 年,郴县隶湖南行政区,第一区复为城关区。1953 年 4 月,城关区改为城关镇。1954 年 7 月,郴县隶郴县专区。1958 年 8 月,改城关镇为郴县郴州市。1959 年 11 月 7 日,建立湖南省郴州市,隶属郴县专区。1960 年 7 月,郴州市录郴州专区。1963 年 5 月, 郴州市改为郴县郴州镇,仍为县级建制。1967 年 3 月, 郴县郴州镇隶郴州地区。1977 年 12 月,恢复湖南省郴州市。1995 年 4 月,撤销郴州地区,设立地级郴州市;撤销县级郴州市,设立县级北湖区,隶湖南省郴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