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育证管理条例
一孩生育登记及发证机关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再生育子女的生育证审批及发证机关为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
具体发证机关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女方系省内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的,在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
(二)女方系省内其他单位职工、城镇无业居民或农村居民,婚入地在省内的,在婚入地;
(三)女方系省内其他单位职工、城镇无业居民或农村居民,婚入地在省外,申请在我省办证的,在女方户籍地;
(四)女方系外省嫁入的,在婚入地;
(五)男女双方均系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居住、工作1个月以上且已怀孕,需要办理一孩生育证的,流出地和流入地均可办理,具体办证单位根据对象的申请单位确定。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申请办理一孩生育证的,依据《湖南省流动人口“一盘棋”业务规则》所确定的业务流程办理。
一般而言,婚入地在农村原则上指男方户口所在地(男到女家落户除外),城市区指男方工作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对于本地已有明确的管理和界定办法的,依据当地的管理办法。
一孩生育证申请表(仅北湖区范围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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