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个人依法收养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婴儿(对于公民不符合收养相关规定,未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而私自收留的弃婴,应由社会福利机构申报登记集体户口)所需资料: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社会弃婴所需资料:由社会福利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时限:收养婴儿户口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