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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办理流程
时间: 2017年05月12日 来源:未知 作者:不详  【关闭 打印】  

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经常居住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补登、补录人口信息审核表》。

2、受理申请: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3、审批申请: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对年满16周岁以上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补登户口的,须逐级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批。

4、反馈结果:审批机关应当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逐级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并告知当事人。

5、打印表簿:审批通过的,为申请人建立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给居民户口簿(或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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