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流程
一、申领:
(一)个人申领:
申报和填表:房东用《郴州市北湖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申报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到所在地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站进行登记建档并录入系统;申请人到登记的所在地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站申请办理居住证,在《郴州市北湖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签字。
提交资料:
1、房东的身份证、房东的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2、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8-50周岁的育龄妇女);
4、近期免冠彩照1张(常住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照片的人员需要提供,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外省的需提供电子版照片);
5、申请有效期3年、5年《居住证》的,须提供暂住地居住二年以上依据,如务工工作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居住住所证明。
(二)集体申领:
申报和填表:用人单位由专人到所在地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站领取《“以业管人”内部单位租赁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申报月报表》电子表,申报流动人口信息,提供电子档和纸质档,纸质表需加盖公章,由社区流管站建档并录入系统。用人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指导申办人员如实填写《郴州市北湖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并签字,粘贴照片、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核准相关信息后在相片处加盖单位骑缝公章。
报送:用人单位工作人员24小时内将《郴州市北湖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报送所在地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站申请进行审核、登记、受理。
(三)变更,补办证:
填表:
1、居住证有效期、满居住证遗失:申请人到原申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站填写《居住证延期、变更、补办申请表》,提交相应证明。
2、居住地址变更:申请人到新暂住地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站填写《居住证延期、变更、补办申请表》,提交相应证明。
受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站对延期、变更、补办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对,并在湖南省社区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修改相关信息,重新签发居住证,收缴原居住证。申请人领取办证回执。
二、受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站审核受理,申请人领取办证回执。
三、制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站将制证信息维护到省级社区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公安机关予以核准并在5天内制证。
四、领证:7天后,申请人凭办理居住证回执到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站领取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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