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日期:2017年03月30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北湖区统计局 字体:【大】 【中】 【小】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北湖区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为总揽,凝心聚力,创新发展,确保了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16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359.1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8.3%。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为83210元,增长7.9%,按美元汇率,折合人均GDP11995美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55亿元,比上年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111.66亿元,比上年增长6.3%;第三产业增加值235.92亿元,比上年增长9.6%。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3.2:32.5:64.3发展为3.2:31.1:65.7。
    全区年末从业人员20.98万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946人,其中下岗失业再就业人数4225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2%以内。
    二、农业
    全区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1.88亿元,比上年增长3.9%。粮食种植面积10.01千公顷,产量55274吨,油料种植面积0.98千公顷,产量1728吨,烤烟种植面积0.71千公顷,产量1947吨,蔬菜种植面积12.39千公顷,产量335742吨,水果产量42903吨,出栏生猪26.59万头,出笼家禽226.07万羽,水产品产量4150吨。
    全区25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企业总产值20.3亿元,全区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1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96个,合作组织成员12564户。
    全年水利工程共投入资金3717万元,完成土石方57.28万立方米;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53公顷,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0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8平方公里。全区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24.30万千瓦。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75.68亿元(含市直单位),比上年增长6.3%,其中非公有制工业增加值23.9亿元,下降13.2%。在规模以上工业中,轻工业增加值45.71亿元,增长21.6%,重工业增加值29.98亿元,下降17.2%;大中型工业增加值61.29亿元,下降13.3%;园区工业增加值68.89亿元,增长8.4%;六大高耗能工业增加值27.05亿元,下降16.5%。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为5.5%。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产品产量中:卷烟159.3亿支,饲料27.8万吨,白银528.5吨,铅8.2万吨,水泥140.7万吨。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9.1%;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总额7.72亿元,下降了28%,实现利税44.88亿元,下降29.3%。
    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21.80亿元,比上年增长7.0%。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94.43万平方米,增长12.9%;房屋建筑竣工面积241.85万平方米,增长14.5%。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区计划投资500万元以上施工项目325个,新开工项目217个,已投产项目215个。固定资产投资339.81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其中第一产业投资1.43亿元,下降61.5%;第二产业投资54.82亿元,下降23.6%;第三产业投资193.09亿元,增长27.0%。工业投资54.82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88.42亿元,增长4.5%,商品房销售面积276.7万平方米,增长47.4%,商品房销售额117.72亿元,增长58.8%。
    五、国内外贸易和旅游业
    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8.77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其中城镇和乡村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286.42亿元和42.35亿元,分别增长12.9%和2.9%。其中批发业11.65亿元,增长9.5%;零售业269.25亿元,增长11.8%;住宿业5.19亿元,增长6.7%;餐饮业42.68亿元,增长10%。
    全区实际利用外资项目7个,实际利用外资14333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3.4%;实际到位内资43.35亿元,比上年增长19.1%;外贸进出口总额28637万美元,同比增下降13.8%,其中进口8663万美元,出口19974万美元。
    全区共接待国内游客740.2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0.1%。实现国内旅游收入54.4亿元,增长23.2%。
    六、财政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1亿元,比上年增长6.0%, 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1.59亿元,比上年增长2.0%,税收收入4.21亿元,增长13.7%,非税收收入73801亿元,下降3.6%,上划中央收入1.91亿元,增长37.7%,上划省级收入0.71亿元,增长8.6%;全年财政总支出24.93亿元,增长6.4%。
    七、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01.94亿元,按现价计算,增长24.9%。全区共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39项,其中列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4项,获得各类经费支持535万元,全年安排专利申请资助资金4万元。共取得各类科技成果12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11项,专利申请186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3件),专利授权86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1件)。
    全区建设义务教育合格学校5所。全区共有基础教育校(园)数225所,其中普通中学23所,小学34所,幼儿园167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基础教育教职工数7372人,其中普通中学2827人,小学2055人,幼儿园2483人,特殊教育学校7人;基础教育在校学生107617人,毕业生24305人,其中高中在校学生6016人,毕业生1684人,初中在校学生20529人,毕业生5956人,小学在校学生58943人,毕业生8464人,在园幼儿22077人,特殊教育在校生52人。全区共有中等职业学校1所,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222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4333人,毕业生1286人。全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全区共有各类民办学校6所,民办学校在校学生7682人。
    八、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区共有艺术表演团体30个,文化馆1个、文物陈列馆2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6个,免费送戏下乡55场。
    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包括诊所、卫生室、医务室)401个,其中医院26个,卫生院12个,妇幼保健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共240个,村卫生室114个。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6429张,卫生技术人员618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192人,注册护士3006人。
    年末全区共有体育场地529个,其中体育馆2个,运动场1个,游泳池17个,各种训练房25个,开展全民健身项目12项次,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16个,健身路径工程37处。获得世界青年花样游泳锦标赛亚军1个,亚洲花样游泳锦标赛亚军1个,亚洲青年水球锦标赛亚军1个,全国锦标赛冠军1个、季军3个,中国公开赛冠军4个、亚军1个、季军3个。
九、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申报建设用地项目15个,申报面积138.16公顷(耕地38.44公顷),省政府批准建设用地项目10个,批准用地119.15公顷(耕地36.55公顷),补充耕地22.4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576公顷。截止年末,已发现矿产38种,已探明储量矿产19种。实施地质勘查项目(含续作项目)13个,完成资源整合的重点矿区1个,完成资源整合的重要矿种1个。
    全区人均水资源1809立方米,总用水量1.67亿立方米,人均用水量394立方米,平均年降水量1931.1毫米,年末中小型水库蓄水总量1719.6万立方米。
    城区空气质量API指数达标率96.4%,AQI指数达标率86.0%,地表水质达标率100%,建成环境噪声点位达标率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175吨,二氧化硫排放量3383吨。
    全区建有1个自然保护区,保护面积5600公顷。全年人工造林面积679公顷,封山育林面积45578公顷。全区活立木蓄积166.47万立方米,全区森林覆盖率68.94%。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2人;工矿商贸十万人事故死亡人数1.67人;煤炭事故死亡人数为0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万人死亡人数为0.16人。
    十、人口、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全区年末总人口为39.70万人,在总人口中,非农业人口为28.88万人,年末常住人口43.33万人,城镇化率为80.63%。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51‰,下降2.24个千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例107.83。全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416人,发放扶助金171.40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362人,发放扶助金267.77万元。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25元,增长9.3%,人均消费支出18332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16元,增长9.4%,人均消费支出1938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774元,增长9.0%,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081元。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39.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75.6平方米。
    全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494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780人,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118863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3253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61887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7795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5994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614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21207人。全区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人数6079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305万元,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277元;领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人数7144人,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129万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28.4元。年末全区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1604张,收养各类人员158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53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3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北湖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