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日期:2015年04月09日 信息来源:区统计局 作者:北湖区统计局 字体:【大】 【中】 【小】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北湖区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为总揽,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凝心聚力,创新发展,确保了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14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296.0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0.9%。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为68984元,增长11.7%,按美元汇率,折合人均GDP11274美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55亿元,比上年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105.61亿元,比上年增长10.1%;第三产业增加值180.85亿元,比上年增长11.9%。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3.2:36.8:59.9发展为3.2:35.7:61.1。
    全区年末从业人员21。73万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826人,其中下岗失业再就业人数3349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6%以内。
    二、农业
    全区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7.73亿元,比上年增长4.8%。粮食种植面积10.02千公顷,产量55276吨,油料种植面积0.92千公顷,产量1655吨,烤烟种植面积0.69千公顷,产量1886吨,蔬菜种植面积12.79千公顷,产量331891吨,水果产量60885吨,出栏生猪27.17万头,出笼家禽220.67万羽,水产品产量4016吨。
    全区27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企业总产值28.36亿元,带动基地总产值5.82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7.54亿元,实现利润1.65亿元。全区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1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52个,合作组织成员6687户。
    全年水利工程共投入资金1491万元,完成土石方525万立方米;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363公顷,新增节水灌溉面积913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平方公里。全区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23.36万千瓦。
    全区建设新农村示范村1个,行政村配电网改造4个,建设农村公办幼儿园1家,解决广播电视盲村用户收视2754户,解决4200人农民饮水不安全问题,改扩建乡镇敬老院1所。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91.64亿元(含市直单位),比上年增长11.6%,其中非公有制工业增加值27.9亿元,下降2.9%。在规模以上工业中,轻工业增加值54.86亿元,增长23%,重工业增加值36.77亿元,下降12.6%;大中型工业增加值78.68亿元,增长11.3%;园区工业增加值81.05亿元,增长9.4%;高耗能工业增加值31.89亿元,下降5.6%。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为9.7%。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产品产量中:卷烟174.2亿支,饲料25.6万吨,白银404吨,铅10.9万吨,水泥148.2万吨,平板玻璃288.1万重量箱。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7.1%;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总额13.5亿元,下降了6.8%,实现利税60.72亿元,增长8.1%。
    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17.33亿元,比上年增长4.4%。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04.81万平方米,增长6.2%;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63.48万平方米,增长108.7%。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区计划投资500万元以上施工项目327个,新开工项目239个,已投产项目230个。固定资产投资273.43亿元,比上年增长22.5%,其中第一产业投资2.26亿元,下降8.6%;第二产业投资86.41亿元,增长32.0%;第三产业投资184.76亿元,增长21.1%。
    基础设施投资49.85亿元;民生投资11.4亿元;生态环保投资10.94亿元;工业投资86.41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70.85亿元,增长20.9%,商品房销售面积152.87万平方米,增长31.6%,商品房销售额61.15亿元,增长20.9%。
    五、国内外贸易和旅游业
    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4.49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其中城镇和乡村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214.79亿元和49.7亿元,分别增长15.5%和1.4%。其中批发业9.66亿元,增长8.9%;零售业216.98亿元,增长13.5%;住宿业4.65亿元,增长2.4%;餐饮业33.20亿元,增长9.6%。
    全区实际利用外资项目6个,实际利用外资1052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2.7%;实际到位内资32.00亿元,比上年增长17.1%;外贸进出口总额26711万美元,同比下降25.8%,其中进口12400万美元,出口14311万美元。
    全区共接待国内游客531.8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1%。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5.8亿元,增长21.1%,旅游外汇收入2986万美元,增长8%。
    六、财政
    全区公共财政收入17.94亿元,比上年增长13.1%, 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4.25亿元,比上年增长17.2%,税收收入4.82亿元,增长8.6%,非税收收入9.43亿元,增长22.2%,上划中央收入2.82亿元,下降3.2%,上划省级收入0.86亿元,增长10.0%;全年财政总支出21.73亿元,增长12.1%。
    七、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53.31亿元,按现价计算,增长45.7%。全区共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45项,其中列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8项,获得各类经费支持526万元,全年安排专利申请资助资金4万元。共取得各类科技成果26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10项,专利申请181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1件),专利授权117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0件)。
    全区建设义务教育合格学校2所。全区共有基础教育校(园)数201所,其中普通中学27所,小学29所,幼儿园144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基础教育教职工数6522人,其中普通中学2941人,小学1333人,幼儿园2241人,特殊教育学校7人;基础教育在校学生106853人,毕业生23686人,其中高中在校学生9225人,毕业生2610人,初中在校学生22942人,毕业生5977人,小学在校学生53491人,毕业生7375人,在园幼儿21121人,特殊教育在校生74人。全区共有中等职业学校3所,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497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8428人,毕业生2709人。全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6%。全区共有各类民办学校7所,民办学校在校学生9274人。
    八、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区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6个,群众艺术馆1个,农村电影免费放映2754场,免费送戏下乡55场。
    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包括诊所、卫生室、医务室)418个,其中医院26个,卫生院12个,妇幼保健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共219个,村卫生室128个。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5950张,卫生技术人员601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226人,注册护士2740人。
    年末全区共有体育场地387个,其中体育馆2个,运动场1个,游泳池17个,各种训练房25个,开展全民健身项目7项次,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20个。获得全国冠军4个。
    九、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批准建设用地88公顷,建设占用耕地35公顷,补充耕地2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577公顷。截止年末,已发现矿产39种,已探明储量矿产18种。实施地质勘查项目(含续作项目)14个,完成资源整合的重点矿区2个,完成资源整合的重要矿种3个。
    全区人均水资源1774立方米,总用水量1.6亿立方米,人均用水量378立方米,平均年降水量1168毫米,年末中小型水库蓄水总量2887万立方米。
    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88.5%,地表水质达标率100%,建成环境噪声点位达标率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62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3722吨。
    全区建有1个自然保护区,保护面积5600公顷。全年人工造林面积824公顷,封山育林面积22560公顷。全区活立木蓄积142.53万立方米,全区森林覆盖率68%。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1人;工矿商贸十万人事故死亡人数0人;煤炭事故死亡人数为0人。道路交通万人死亡人数为0.72人。
    十、人口、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全区年末总人口为37.94万人,在总人口中,非农业人口为21.11万人,年末常住人口42.95万人,城镇化率为80.63%。全区人口出生率为11.74‰,比去年上升1.18个千分点,死亡率为5.88‰,上升2.27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86‰,下降1.08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5.04%。全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523人,发放扶助金75.31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251人,发放扶助金178.70万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842元,增长9.3%,人均消费支出1587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44元,增长11.5%,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187元。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37.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54.2平方米。
    全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428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632人,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100343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917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7434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7063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9857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953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7921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3556人。全区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人数9192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275万元,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261.6元;领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人数6903人,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870万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13元。年末全区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730张,收养各类人员380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53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3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郴州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